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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单位:青岛市教育局
文件字号:青教办字〔2009〕122号
成文日期:2009年6月29日
关于200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2009年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丰富多彩、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暑假自2009年7月6日(星期一)开始,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学生报到,共8周。
  (二)高中阶段:暑假自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开始,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学生报到,共7周。
  二、暑假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1.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暑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明电[2009]6号)、《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09]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教办字[2009]1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专题安全教育,侧重防溺水、防中暑、防火、防震、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以安全知识武装学生,以典型事迹警示学生,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保障的地域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通过家长会或印发家长信等形式,提高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止学生违法犯罪。
  2.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做好校内举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做好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外来人员流感样症状的监测与报告、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的跟踪和监测等。要做好学校人员出国交流活动前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强调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回国后做好自我隔离和行程记录。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特别要提醒学生在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以班级以上为单位组织的活动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对库房、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图书室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措施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按《青岛市学校安全动态管理方案》要求及时上报。假期中各学校要加强干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通讯联系的畅通。
  4.崂山二中和青岛六十六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内地新疆班假期工作的要求,切实安排好新疆班学生返疆和留校生的假期生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二)规范假期教育行为,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快乐生活
  1.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开办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以联合办学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方式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2.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对各学科的作业总量进行科学整合,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暑假作业。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督促子女完成假期作业,做好假期学生的教育工作。
  3.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督查力度。暑假期间,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力度,对查出问题的学校和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合理安排,切实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各学校要以建国60周年和五四运动9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歌颂祖国、赞美家乡”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工商银行杯我爱你中国--歌颂祖国、赞美家乡”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青关字〔2009〕13号)),“百首中华经典诗词诵读书写”活动(《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感恩教育活动、中华诗文自读活动、才艺培养活动”(《 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三项活动”的通知》(青关字〔2009〕31号)),自愿参观“飞向太空建国六十周年中国载人航天成就展(青岛站)大型爱国主义科普展览”(详见6月23日《青岛早报》第18版相关启事)等活动,向学生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用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开展暑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健康素质。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继续深入开展“全市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广大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锻炼身心,养成每天锻炼一小时生活习惯。通过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家庭互动的形式,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树立“阳光、活力、快乐、向上”的青春形象。
  3.创造条件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假期要向学生开放学校操场、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设施,为学生假期学习、运动提供场所。引导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和家长一起走进博物馆、图书馆、少年科学院、少年宫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参加各种益智、有趣、健康的活动。
  4.健全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服务站点,努力创建志愿服务品牌。要深化特色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手拉手”、“扶困助残”等力所能及的社区公益劳动和社会服务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校做好师生,在社会做好公民”,为我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5.开展好学生军训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整体部署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中学生军训工作,研究军训后效果巩固提高的有效方法。
  6.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假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8]9号),引导广大教师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7.深入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中小学教师要利用假期时间,走进学生生活,了解熟悉学生,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问题,增进师生交流。要特别重视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家访和帮扶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救助、心理咨询和义务辅导等。
  三、其它要求
  (一)加强假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暑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暑假工作安排意见。要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生情况。放假前要开好暑假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落实。
  (二)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记录工作。各学校要将学生活动的开展情况、研究性学习成果情况等及时录入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三)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3日( 星期五)前通过金宏系统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办公室。
  (四)研究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各单位下学期工作计划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暑假工作总结于9月4日( 星期五)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
  联系人:王元泳,联系电话:82751008。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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