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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单位:青岛市教育局
文件字号:青教办字〔2009〕123号
成文日期:2009年6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补习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市三区教体局,各高考补习学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补习学校管理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2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现就加强高考补习学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止审批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现有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不得再扩大办学规模。对于那些办学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将予以停止招生。
  二、逐步撤销公办高考补习学校。从2010年起至2012年,现有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要逐步撤销。各区市教体局要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并计划,并于2009年8月20日前通过金宏办公系统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三、进一步加强高考补习学校的管理。各区市教体局要认真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考补习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08)24号]精神,规范对高考补习学校的招生和教学管理,确保其按照规范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各高考补习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安排节假日、作息时间,依法保障师生的休息权,维护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良好办学环境。市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高考补习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程管理、德育管理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行为一律按规定查处,直至撤销办学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
  联系人:孙睿 联系电话:82751009

  附件:青岛市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青岛市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名单

  城阳区中心文化补习学校
  城阳区千禧文化补习学校
  青岛开发区教育补习学校
  胶州私立桥梁进修学校教学点
  胶州职业高中教学点
  胶州电大教学点
  胶州私立育才武校教学点
  胶南第一补习学校
  胶南第二补习学校
  平度市高级研修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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