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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单位:青岛市教育局
文件字号:青教办字〔2010〕103号
成文日期:2010年7月7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全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五市教体局:
为了推动我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为学校劳动实践教育和素质教育服务,市教育局定于下半年评选10所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和20名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从事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相关工作的单位。
2.先进个人:从事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
二、评选条件
先进单位评选条件见附件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名额分配
各区市农村校园经济先进单位初选名额限报3个,农村校园经济先进个人初选名额限报6个。各区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要排序上报。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要根据《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评估表》(见附件1)进行自查,五市教体局进行评估打分,同时申报单位填写《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个人要根据《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2),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填写《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其中单位申报材料要重点说明此项工作开展的时间、目前进行的项目、主要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效益和成果等,注意用数字、图片和具体事例说明情况;个人申报材料要突出工作思路,主要事例和实际成果。
2.五市教体局要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初评和推选工作。市教育局在五市推选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复查评定。
3.请五市教体局于7月20日前将推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表、各市初选表以及相关产品和场景图片资料通过金宏网报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今年市教育局拟建立全市农村校园经济信息库,请五市教体局组织各学校认真填写《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情况信息表》(见附件5),做好各市的统计工作,并于7月20日前一并上报到市勤工办。
未尽事宜,请与市勤工办联系。
联系人:李映雪    联系电话:82734197
 
附件:1.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评估表
2.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3.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申报表
4.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个人
 申报表
5.青岛市农村校园经济情况信息表
6.农村校园经济(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初选表
 
 
 

            二○一○年七月六日

青教办字[2010]10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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