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报考指导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
1.今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办法
今年职业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次计划,两次录取”的招生办法。一次计划,即市教育局对职业学校提报的计划进行一次审批、公布(详见,《2009年青岛市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两次录取,即第一次录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次录取采取考生直接到志愿学校报名、学校根据二次招生计划和学生成绩进行录取。第二次录取的考生主要包括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市内四区继续执行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对无中考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的规定。
2.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纳入职业学校招生统一管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精神,今年继续将市内四区技工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报名、考务、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考生如何选报第一志愿?
⑴个人首先确定“分流”走向:
所谓“分流”走向,主要是指报考普通高中还是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确定“分流”走向。
⑵正确选报职业学校的专业志愿:
选择报考职业学校志愿,应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和身体条件确定。首先,要定好位,即根据个人兴趣、爱好、特长选择报考哪一类专业。其次,根据自己学习成绩及所设专业学校的情况,选择一所适合自己的学校,切不可盲目攀比或人云亦云。第三,要注意用足三个志愿,不要只填一个或两个志愿,更不要三个志愿都填一个专业,因为所填报的志愿重复与只填一个志愿是一样的结果。第四,当你出现举棋不定的时候,应当好好分析一下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特别是注意挖掘与未来职业有关的潜在的职业素质。“喜欢什么”和“擅长做什么”往往就是你选择和确定从事未来职业的启动点。一定要从自己的爱好特点和经济发展需求的实际出发,做出正确的选择。
⑶依据招生专业计划拉开报考档次:
为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和家长应认真研究招生专业计划,弄清有哪些学校和专业;再看是否有招生性别限制及特殊要求;还要参看学校与家庭距离远近、招收名额进行综合考虑。根据录取的原则,我们认为考生的第一志愿适当报“高一点”;第二志愿报“稳一点”,要适当拉开档次,如果和第一志愿在同一档次,即等于“虚填”,毫无用处;第三志愿作为补充志愿,只在本专业第一、第二志愿报考人数不足时才有效,所以要“低一点”,以免因志愿轮空而不能如愿。
4.家长如何正确指导子女选报志愿?
根据以往的经验,可以把家长帮助子女选择报考志愿的步骤概括为四个阶段,这就是:
第一,获取信息阶段。家长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掌握学校特点和各专业的情况。要参加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和学校组织的家长会,对中考招生形势及本年度招生特点了解清楚,只有把握全局,才能对孩子的志愿辅导做出中肯的分析。
第二,摸底酝酿阶段。模拟考试后,学校都要做质量分析,此时家长可根据孩子总成绩,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和子女商讨,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特别是关心他们的情绪,鼓励他们用行动去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
第三,分析综合阶段。经过酝酿、咨询、求教、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教师的意见和学生的意见进行梳理、编织,加上自己的想法找出最佳的结合点,如果出现分歧,家长应认真对待孩子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第四,指导填写志愿阶段。填写志愿时,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收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青价费[2000]232号文件规定,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为:职业高中学杂费每学期500元,职业中专学杂费每学期800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规定,普通中专收费标准为:理工农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文法财经师范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元,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予收取借读费,一律按上述标准收费。
6.技工学校的学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机构收费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发[2003]126号)规定,学生到技工学校学习,中级工班每学年需交纳培养费2500元,高级工班每学年交纳3600元;需住宿的学生,每学年交纳500元的住宿费。
户口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城镇初中、普通高中毕业生被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劳动预备制基地的技工学校录取,3年内每年享受学费50%的政府补贴;五市三区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被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劳动预备制基地的技工学校录取,3年内由市、区(市)两级政府按计划每年给予1000元的政府补贴;在技工学校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属青岛市紧缺工种的,可以免费将户口落入市内四区。
7.职业学校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⑴严格分专业按高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⑵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第二、三志愿考生,提高1个分数段(10分)录取。
⑶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降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⑷联办单位职工子女优先录取。对联办单位职工子女,可降低1个分数段(10分)录取。
8、考生何时到何地报名?报名时应携带哪些证件?
⑴今年市内四区的报名程序变更为学生直接通过互联网报名,具体程序:
第二步为信息确认(5月23日-24日):学生持有关材料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
⑵信息确认地点:第一志愿职业学校。
⑶信息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初中学号及会考科目成绩条;
②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用综合评价软件打印);
③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各类竞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研究性学习报告至少1份。
④正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报考需面试、加试的专业,应同时持面试、加试合格证。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或证件及复印件。
⑥报名考务费:报名及考务费继续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考招生报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涉发[1996]207号)收费标准,即报名费每生7元,考务费每生每门文化课3元,体育考试每生5元。信息确认时共需交报名考务费25元。
9.特殊考生如何报考:
⑴年龄在18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职业学校。
⑵已在市内四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借读生享受市区考生相同的政策,可直接报考市区职业学校,根据成绩录取。
⑶不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未在市区初中学校借读的考生,可凭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升学成绩证明,参加市内四区职业学校第二次招生。
10.面试、加试、体检何时进行?
凡填报需面试、加试专业的考生,不管是第几志愿,都必须在5月9日—10日(周六、周日)到报考学校面试或加试(带照片两张),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给“合格证”。学生持“合格证”方可报名。请考生注意招生计划“面试加试”栏的要求。
根据职业学校开设专业的不同要求,部分专业需进行面试、加试或体检(请参考《2009年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考生须根据相关专业要求,于5月9日-10日到志愿学校进行面试、加试或体检(带照片两张)。学校不得收取费用。面试、加试、体检合格者,学校应发给合格证,以备报名时使用。
11.职业中专(高中)可以招收往届生和市区以外初中毕业生吗?
职业中专(高中)除招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可以招收18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也需要参加中考,考生需提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注册学号,凭注册学号条报名、参加中考。允许经批准的职业学校招收市区以外的初中毕业生,此类考生需在当地参加中考,持当地中考成绩参加二次招生。
12.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编号”有什么含义?
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编号共4位,第一位是学校性质指示符,以1开头的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办的专业,以2开头的是行业企业所办学校开办的专业,以3开头的是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开办的专业,此类专业执行社会力量收费标准,收费较高,具体标准请咨询相关学校,以5开头的为技工学校开办的专业。第二、三位是顺序号,第四位是性别指示符,即第四位为0,表示该专业男、女生皆可报考,第四位为1,表示该专业只接收男生报考,第四位为2,表示该专业只接收女生报考。在填写专业编号时,一定要填写正确。
13.二○○九年初中升职业学校加分规定
⑴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长生加5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同一类别)。(类别代码:1)
⑵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信息技术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赛区竞赛,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岛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类别代码:2)
⑶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山东赛区一等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在全国初中化学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在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山东赛区特等奖相当于全国一等奖)、在全国初中生数学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各加5分(不同学科可累加,同学科只加一次)。(类别代码:3)
以上1、2、3项获奖加分,必须有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⑷烈士子女(持国家颁发的“烈士证”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低 20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低20分录取。(类别代码:4)
⑸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持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降低10分录取。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残疾军人证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降低10分录取(旧版“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特等、一等、二等残疾军人子女享受对等待遇)。(类别代码:5)
⑹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政府侨办制发的华侨证、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少数民族子女(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子女还须持当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台湾籍子女(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的户口簿)加5分。该项规定范围内的考生,升高中总分低于全市最低录取线10分以内的,可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一般公办普通高中照顾录取。(类别代码:6)
注:上述4、5、6项优待政策,只在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时有效。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高中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在青岛教育信息网(www.qdedu.net)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加分考生的姓名及加分项目将同时通过区市教体局返回到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上述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4.报名序号和考试号各有什么作用?
考生报名时,由计算机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给考生编排一个报名序号。然后,由市教育局用计算机依据报名序号混编考场,统一编排并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包括由9位数组成的考试号、考点、考场号、座号等内容),考试前由市教育局交给招生学校,考生持准考证到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将考试通知单粘贴在准考证上。考生在试卷上只填涂考试号。
15.填写招生报名档案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填写招生报名档案袋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⑴职业学校专业志愿编号:按市教育局招生计划专业编号栏发布的专业代号为准。
⑵加试加分栏:
该栏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校在审查、核实有关成绩证明和加分证明后,按市教育局有关加分规定如实填写,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考生或报考学校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⑶填写报考信息栏:
根据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不得兼报的规定,考生或者填写普通高中一栏,或者填写职业学校一栏,不得全部填写或交叉填写。在填写职业学校志愿信息栏时,首先要在志愿序列栏下学校格内填写学校名称,然后在专业栏格内填上专业名称,并在专业代号栏内填上专业代号。各职业学校面试、加试一律以学校为单位编号,每所学校专业面试、加试证都从0001起始,最大号为9999。在填写时应按所报志愿专业的面试、加试合格证号为依据,在面试加试合格证号栏内填写面试、加试合格证号。如果所报的某一志愿没有面试、加试要求,此栏必须空白不得填写。在报名时第一志愿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所填写有关信息和面试、加试准考证,并收缴面试、加试准考证,装入报名档案袋内。凡招生计划中注明需面试、加试的专业一定要将面试、加试信息填写正确,录取时无相关信息的不予录取。
16.职业学校何时发榜?考生何时报到?
17.准考证有何作用?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职业学校第二次招生录取的凭证。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第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参加7月27日至8月1日在各职业学校进行的二次招生现场报名。已经被各类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将准考证交给录取学校,作为学校建立学籍的依据。因此,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不能涂改、丢失。
18.考试有哪些科目?分值多少?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为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发布成绩。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至13日(星期六),考试结果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满分为650分(含体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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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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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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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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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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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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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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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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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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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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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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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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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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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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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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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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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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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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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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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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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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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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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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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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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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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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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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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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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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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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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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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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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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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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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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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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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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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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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口语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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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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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09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科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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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时
间
日 目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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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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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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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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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学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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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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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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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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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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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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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会考
3: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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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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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语
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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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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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6日
(星期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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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四区九年级毕业生英语口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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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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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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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地理
会考
8: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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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生物
会考
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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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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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信息技术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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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年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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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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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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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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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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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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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宾馆1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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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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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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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5中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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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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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外地回青考生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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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斯中心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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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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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报名工作会暨报名软件培训会(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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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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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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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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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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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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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业学校学生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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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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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业学校领取报名档案袋、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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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斯中心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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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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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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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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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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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上报报名表、上缴中考费、加分材料、联办单位子女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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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宾馆1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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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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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00召开中考考务工作会
2. 发中考考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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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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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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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考点学校向设考点学校移交准考证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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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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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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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持准考证到报名学校领取考试通知单,下午4:00学生看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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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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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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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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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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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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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英语口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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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处、普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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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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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中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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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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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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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第一次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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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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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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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新生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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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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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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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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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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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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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上报二次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和信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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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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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时间调整,市教育局将通过学校、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