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计划2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职业中专 | 3年 | 20人 |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须在C等级及以上; 3.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D等级及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 考生于4月14日(星期六)9:00-16:30到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台东一路27号)进行确认,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3.《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原件;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30分,专业素质测评占70分。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考生提供的《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对考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满分30分。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 考核内容 | 方式 | 分值 | 满分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专业基本知识 | 笔试 | 30 | 70分 | 汽修专业工量具选择及使用 | 实操 | 20 | 身体协调能力和辨色力 | 展示 | 20 | 四、录取办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 (二)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兼报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网站(www.qdjtxx.com)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月11日至4月14日 | 8:00-16:30 | 网上报名 | | 4月14日 | 9:00-16:30 | 确认 | 台东一路27号 | 4月15日 | 8:30-16:30 | 测试 | 台东一路27号 | 4月16日至4月18日 | 8:30-17: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4月19日 | 8:30-17:00 | 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自主招生组、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纪检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纪检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 83633667 83652220 咨询电话: 83645725 83658049 咨询时间: 8:00 -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