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区”验收
李沧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5年10月24日下午,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傅收桂主任为团长的省教育检查团一行8人对李沧区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督导团在前两天的时间里认真查阅了区财政局、教体局、国税局、地税局相关档案资料,又实地察看了10所小学、3所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和2个街道办事处。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傅收桂进行了评估认可反馈,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对李沧区此次创建工作进行了认可性的评估,给予了高度评价,督导团一致认为: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工作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省定示范等级标准,对李沧区创建“山东省教育示范区”的工作给予通过。待上级省政府审批后再正式公布和挂牌。
省督导团认为:李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坚持科学发展观,一是对教育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监督落实到位。二是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努力保证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三是教育设施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明显提高。四是以创建省教育示范区为抓手,重视和加强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五是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社区教育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全区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好现象,有许多优秀的做法很值得在全省推广。会上,省督导团还提出了可推动李沧区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的建设性建议。
青岛市政府副主任督学、教育督导室主任曲黎明、李沧区委书记王殿章、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作安、区委副书记王铭辉、区政协副主席刘树梅及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和区教体局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评估反馈会。李沧区委书记王殿章、区长王作安对省督导团给予李沧区教育工作的高度评价深表感谢,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表示尽快研究、全力解决好,及时向省政府督导室反馈情况,努力办好高标准高质量的教育。
据悉,李沧区是全省第15个接受 “省教育工作示范区”的验收单位,而且,这也是对区县教育工作最高的综合的荣誉称号。在长达四年的创建过程中,从区委区政府各级领导到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汗水。